刀郎状告知名女歌手,判了!二人曾发生42次诉讼 -

来源:爱看影院iktv8人气:390更新:2025-09-08 05:03:57

近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涉及降央卓玛与湖北某文化公司的著作权侵权案终于落下帷幕。判决结果显示,双方因侵犯刀郎的著作权需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支付75000元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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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通过调查发现,湖北某文化公司曾于数年前在湖北省某地举办“群星演唱会”,期间歌手降央卓玛现场演唱了《西海情歌》。为此,该公司已将降央卓玛及活动主办方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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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刀郎已授权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对《西海情歌》《手心里的温柔》及《雨中飘荡的回忆》等作品享有独家著作权并负责全面管理,同时拥有依法维权的权利。此外,刀郎在《授权确认暨申明书》中明确指出,上述三首歌曲从未授权降央卓玛进行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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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刀郎作为音乐作品《西海情歌》的原始著作权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原告北京某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获授权,在授权期限内享有涉案作品的独家著作权,并有权代表权利人追究侵权行为。被告方在未获得授权且未支付法定报酬的前提下使用该作品,演唱会组织者及表演者亦未履行审查义务,擅自举办演唱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两方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判决确定被告降央卓玛与湖北某文化公司需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75000元。据音乐软件平台显示,该歌曲为刀郎2006年专辑《刀郎III》的主打单曲。此前,被告方已多次因类似侵权行为陷入诉讼纠纷,累计达4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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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央卓玛与刀郎同为四川籍音乐人。2010年,她通过演绎刀郎的代表作《西海情歌》获得广泛关注,被业界冠以“最美女中音”的称号。此后在各类商业演出中持续演唱该曲,致使部分观众产生混淆,误认为此歌为她原创。据某音乐平台数据显示,降央卓玛的翻唱版本在热门榜单中长期位居榜首。司法文书显示,自2015年起双方因《西海情歌》的表演权纠纷累计爆发42次法律诉讼。网络舆论对此存在争议,部分网友认为尽管演绎版本更具感染力,但未经授权的使用已构成侵权。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音乐软件中,降央卓玛的翻唱版本被设置为付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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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虽然未曾听说过降央卓玛,也不熟悉这首歌,但双方的互动似乎促成了某种默契。”然而多数网友支持刀郎,主张翻唱前应先购买音乐版权。柠檬认为,降央卓玛频繁使用他人作品而自身缺乏原创,这种行为在道德上难以站住脚。人生靠自已指出,降央卓玛的演绎获得了广泛赞誉,其艺术价值与刀郎的版本不分高下。路见不平则强调,个人更倾向欣赏降央卓玛的演唱。有人提到初听《西海情歌》时偏好降央卓玛的版本,后得知实为刀郎的作品《香格里拉》才恍然大悟。对此表示愤怒,认为降央卓玛的版本需付费,而刀郎的则可免费聆听。平凡与非凡认为,尽管降央卓玛的版本更受青睐,但侵权行为仍不可取。泽泽微语则强调,应通过购买版权来尊重原创作,而非剽窃他人成果。你是否听过这首《西海情歌》?在众多版本中,你更支持谁的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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